引全文:
讓兒童真正的快樂,未竟之事 #共同收養 要繼續努力!
同婚748專法第20條限制只能收養「配偶之親生子女」,使得同志無法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。而已經透過單身方式成功收養的同志結婚後,配偶與孩子仍只能是法律上的陌生人,無法建立親子關係,讓孩子面臨被迫單親的處境。此外,如果不幸的,有親權的一方家長不幸先走了,孩子有可能被迫離開熟悉的家、再次被出養或安置,讓孩子無法在穩定的環境中成長 😭
大平台與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組成同志收養倡議小組,目前與立委們共同推出的同婚748專法第20條修正草案一讀通過,正在等待審查,我們也將持續拜會、遊說,尋求更多的支持,也需要你我持續關注及幫助!
願這片土地上的孩子,都能夠擁有幸福的家 🌈